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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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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海力板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

阜新海力板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阜新海力板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1.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阜新海力板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招标编号:0773-2140GNOBGCGK4073

2.       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阜新海力板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辽宁省阜蒙县旧庙镇、哈达户稍镇、八家子镇境内,拟安装15台单机容量为3.3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9.5MW风场所发电力经集电线路接入前期已建成的220kV升压站,通过已建成的220kV架空线路送出。

2.2.      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阜新海力板风电场项目内风机箱变平台区域、进场道路及场内检修道路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以及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风机位吊装平台区域,含吊装平台上表面及吊装平台边坡区域范围内的覆土整地、土地整治、植被种植(撒播植草、种植树木等)、排水沟、挡墙砌筑,养护及验收等全部施工内容。

包括进场道路及场内检修道路区域,含转车平台、进场道路及场内检修道路上下边坡及需要进行植被恢复的道路路肩与路面范围内的土地整治、植被种植(撒播植草、种植树木等)、排水沟、挡墙砌筑,养护及验收等全部施工内容。

包括水保验收,组织并通过水保工程验收,负责组织水保验收、公示与备案,满足政府水土管理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包括办理验收手续的协调费、会议费、专家费等全部费用与工作内容。

其他未在上述范围中明确指明的其他辅助工程施工(例如民事及相关协调费等),水土保持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维护等相关费用,满足政府部门监管要求及后期维护等,均包含在招标范围中

2.3.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蒙县。

2.4.      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完工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95%以上;满足水土保持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国家施工规范与施工标准。

3.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3.2.      施工资质: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  电力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3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明确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部人员,并提供其简历。

3.4.      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

3.5.      业绩:投标人近3年(自201811日起至今)完成不少于3项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3.6.      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3.7.      诚信履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5.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6.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购买流程:

6.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1228日接受报名。投标人须填写《报名企业信息一览表》(施工)(请各投标人在电子邮箱zjzb5036@163.com中自行下载此表格,密码zjzb123456),并将单位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本公告第3条中规定的各项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zjzb5001@163.com

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      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将以下联系信息发送至zjzb5001@163.com

6.2.1拟参与投标的标段名称、招标编号;

6.2.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和电子信箱。

标段名称

公司名称

联系人、手机

邮箱

 

 

 

 

6.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7.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及要求:

购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本单位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3条中规定的各项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参照招标文件要求。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参照招标文件要求,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要求地址,逾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参照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地点为参照招标文件要求。

11.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址:www.chinatendering.com.cn)、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网址:www.cnegroup.com)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惠润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风电大厦

    编:100048

    话:010-88314922

电子邮件:liuhr@cnegroup.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

  编:100089

联系人:金辰、贾程程

  话:010-68405036

  真:010-68405006

电子邮件:zjzb5001@163.com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人民币帐号: 86 7080 1128 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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